晚九点西十分,杭州奥体中心。
聚光灯如利剑劈开黑暗,将舞台中央的人罩成一团灼目的光。
季归沅站在光里,台下五万根荧光棒如洒落的碎钻,编织成倒悬的星海。合唱声涌上来,像涨潮的浪,瞬间将他的声音裹住、淹没。
他闭着眼,跟着旋律开口。《追光者》——三年前他唱红的歌,今晚己是返场第二遍,调子熟得像融进骨血,可偏偏,他听不清自己的声音。耳膜里只有一片模糊的、属于别人的热闹。
一曲终了,他睁开眼,对着台下挥手。尖叫声炸开,几乎掀翻体育馆的穹顶。
他笑,露出标准的八颗牙,对着各个方向的镜头轮番点头致意。
转身往后台走,边走边挥手,首到幕布遮住最后一片视线。那是经纪人程宁雪教过的“完美角度”。
后台,安静得有些刺耳。
助理白乐初迎上来,递过毛巾和水。“辛苦了季老师!”白乐初的声音永远元气满满,“今晚状态太好了!粉丝都说你是神仙现场!”
季归沅“嗯”了一声,接过毛巾擦了擦额角的汗,水没喝,随手搁在化妆台上。
白乐初又递过来一板润喉糖:“季老师,第三首歌的高音部分,您刚才彩排的时候说有点紧,要不要再含一颗?”
季归沅接过去,剥了一颗放进嘴里。白乐初在旁边站了一会儿,欲言又止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他挠了挠头,“就是觉得,您今天唱得特别好。比彩排好。”
季归沅笑了一下:“行,信你。”
白乐初用力点头。他今年二十六,跟着季归沅三年了。从季归沅还只能在音乐节唱下午场的时候就跟着。那时候工作室只有三个人——季归沅、程宁雪、他。后来人越来越多,他的活儿越来越杂——订机票、买咖啡、接电话、挡粉丝、记歌词、提醒吃药。他乐此不疲。因为他觉得,季归沅值得。
季归沅对着镜子看自己。
镜子里的人顶着汗湿的额发,眼尾还带着舞台妆的红,是粉丝口中“自带星光的季归沅”——二十九岁,全国巡演场场秒罄,微博两千万粉丝,连喝口水的动态都能破百万点赞。他指尖蹭了蹭镜沿,指腹触到一层薄茧——那是十几年前在川西山里练琴磨出来的,如今却只在拨动电吉他弦时才有触感。
看着镜里那张被无数人追捧的脸,竟觉得隔了一层雾。
“乐乐,”他捏着毛巾擦了擦后颈,声音压着舞台后的沙哑,“你觉得《追光者》这歌,真的好听吗?”
白乐初愣了愣,立马点头:“那当然!全网都在唱,季老师你唱得最有味道!”
“我不是问我唱得怎么样,”季归沅扯了扯嘴角,把毛巾扔在台面上,眼神有些空,“是问这歌本身。它能让你身心感觉到被滋养吗?还是只是……让人兴奋?”
白乐初的笑僵在脸上,挠了挠头:“啊……这歌不是一首挺火的吗?”
季归沅没再说话,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。
白乐初识趣地闭上嘴,轻手轻脚退到一旁。
化妆间安静下来。外面隐约还能听到散场的声音,隔着几道墙传进来,模模糊糊的,像隔着一层水。
脑子突然空了,眼前却浮起一片画面…
不是舞台的霓虹,是暗沉的青铜色,一排一排的编钟悬在木架上,铜纹里凝着岁月的凉。有人的指尖轻轻叩在钟身上,触感不是吉他弦的软韧,是金属的坚硬,敲出的声音沉得很,像川西雪山下的泉水,从千年前流过来,绕着他的耳朵转。
他想看清那个敲钟人的脸。
“季老师?”白乐初的声音打破了幻象,“程姐电话,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去。”
他睁开眼,揉了揉眉心。化妆间的灯太晃,晃得眼睛疼。
“跟她说就回。”
站起来,最后看一眼镜子里的自己。那个陌生感还在,但他懒得想了。
回到酒店近十二点。
冲完澡躺在床上,微博热搜挂着好几个他的名字。点进去看了几眼,评论区清一色夸夸,偶尔有几个挑刺的也被粉丝怼了回去。
挺好。
手机放下,闭眼准备睡。脑子里却钻进来两个词,像有人在耳边轻轻念了一遍——灵龟,朵颐。
他皱着眉摸了摸眉心,指尖无意识在床沿敲了两下。嘴里默念两遍,那两个字像带着温温的重量,落在心口,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。
太累了,懒得翻手机查。他翻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。川西的荞麦枕香漫上来,才稍微松了点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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